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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尘中学学友留言簿
发布者: 黄一峻 发布时间: 2015-12-21 21:56:21
喜欢网络技术或计算机技术的校友可以到我的网站浏览学习或者联系我QQ120392789

发布者: 黄一峻 发布时间: 2014-11-28 11:34:02
老师没收我的手机行为违反了国家的四部法律,分别是:《物权法》、《教育法》、《教师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情节严重者算是侵犯你的私隐.- 为此,我咨询了相关的律师。   一:《物权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以及第四条之规定:手机是你的合法动产,你拥有该物品的所有权,任何个人与机关(除执法机关外)无权占有或扣留.-   二:《物权法》第三十四三十五条:你有权对倾犯你合法财产的个人以及机关(除执法机关外)要求财产复原和归还.-   三:学校有规定学生不允许带手机上学,却无规定老师可以没收以及扣押手机.因为《物权法》有明文规定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别人的个人财产.而学校更没有权利去没收,虽然个别学校是公办学校,但学校再怎么样也只能是学校,永远都不能成为执法单位.而某些学校有规定老师可以没收,此规定与法律相冲,它便是违法规定.照例应该废除.- 四:《教师法》并没有“没收或扣押学生财产”的权力。并且《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育法》中说明,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利。而《物权法》中的权利,是属于合法权利。 也就是说,这样一来,老师不只违反-《物权法》,更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利。你不只可以拿回手机,还可以向法院诉讼老师这四项罪。另外,《物权法》中还规定了假若财产在其中损失,你还可以要求侵害人作出赔偿,例如手机价格下降。 请问就是能不能叫老师归还
回复: 在法律评判的基础上,还有道德的评判。做为老师的,肯定是因为你违反了学生守则的相关规定,才可能没收了你的手机。学生,应该是求学为主,不要把手机当成了玩物。老师,也不可能贪图你的手机。也许,解决的最好方法,积极主动找老师说明原因,保证日后遵守学生守则相关规定。相信,会有妥善解决的方法。

发布者: 王小七 发布时间: 2014-11-24 09:59:33
让我多看你一眼,
我的母校……
雨后的微波是您的微笑,
我在湖边徘徊,
柳绦拂动我的脸庞。

让我多看你一眼,
我的母校……
图书馆安静如是,
我在这里流连,
似乎还有昨日的味道。

让我多看你一眼,
我的母校……
课室宽敞明亮,
我坐在讲台下,
恍如感到老师的激昂。

让我多看你一眼,
我的母校……
运动场上学子欢腾,
我禁不住泪盈满眶,
何时我和亲爱的同学能到此奔跑?

让我多看你一眼,
我的母校……
校道上人影流动,
我想数清路边的落叶,
风儿吹走天真的想象。
回复: 散文诗优美。

发布者: 关心林中的人 发布时间: 2014-11-01 23:21:15
周五和昨天,市长助理陈可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梁亚河分别到我校指导创强工作
王亮同志:这段话是否需要更改呢????梁亚河同志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可新同志是市委副调研员、市政府党组成员,虽然他们同是副处级,但梁是市委常委排名应在陈之前才对,可能你的编缉是按他们的调研时间来编辑,陈可新后面是不是应该用逗号而不是分号呢???据我了解官方报道,职务大的如果要排在后面应另起一段更恰当些,而你文中的陈和梁都是放在同一段而且梁被排在陈之后了,你看能否改成这样 昨天和上周五,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梁亚河,市委副调研员、市政府党组成员陈可新分别到我校指导创强工作。尖图片也应该把职务大的排在前面吧?
回复: 感谢您提的宝贵意见,文字编辑是一门艺术。已经按您的建议进行了修正。谢谢。

发布者: 劳治杰 发布时间: 2014-08-01 10:47:56
少年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当一个人在遇到困镜,才能回想到在平凡的日子里是过得那么的幸福,所以,一个人要想真正的成功,必要时还是要逼下自己,我后悔当初没有好好逼一下自己……
回复: 继续努力,最好的自己在路上,最美的自己在远方!

发布者: 黄一峻 发布时间: 2014-07-01 13:25:32
王亮老师哈哈哈
回复: 谢谢!

发布者: 林尘中学教师 发布时间: 2014-06-25 11:40:08
麻烦陈校长,叫人处理一下林尘中学,教师的网络,发一封邮件都发不出去,速度极其缓慢。这个情况,相信所有的老师都遇到了。

发布者: 初二271 发布时间: 2014-04-20 12:17:02
希望校方速度建设篮球场
回复: 完善基础设施是学校应尽的义务!

发布者: Winny 发布时间: 2014-04-18 00:22:00
希望可以时时关注学校的发展
回复: 有你的关注,学校的发展会更快速!

发布者: 林尘 发布时间: 2014-03-26 13:01:00
林尘好 好林尘
回复: 林尘河水清又清,林尘人民亲又亲!

发布者: 一段古 发布时间: 2014-03-14 20:16:23
掐手一算,离开林中已经快有六年了,初中呆了三年,对那里的一草一木感情都很深,每年回家过年第一件事就是回到母校到处逛逛,看着一幕幕熟悉的场景,回想起初三那年挥洒过的汗水,一切的一切都历历在目,难以忘怀。如今还有一年就大学毕业了,七月份出去实习,那份青春也即将埋葬在岁月的土壤里,蓦然回首,原来我们都在回忆过往,带着记忆的包袱上路,勇敢地踏出第一步:祝福你,我的母校,祝愿你的明天会更好,再会。
回复: 不再是旧日熟悉的我有着旧日狂热的梦,也不是旧日熟悉的你有着依然的笑容生命与告别,光阴的故事改变了我们就在那多愁善感而初次回忆的青春!

发布者: 90后建筑工 发布时间: 2014-03-11 15:48:53
站在工地的最高处,看到旁边的一所学校,看到那正在举行升旗仪式!这一切都看在眼里,让我想起了我在林尘中学的一幕幕,却带着一丝伤感!回想到自己做为一个现场管理,在工作上的不顺心,工人的管理难度大,总在埋怨!看到这一幕后,回想到当初的自己在学校的时候,林中的老师觉得我有多头痛;自己是有多么的顽皮,有多少次在升旗是被点名批评,老师付出了多少!如果可以重来,我再也不会在学校打架,再也不会逃课,再也不会在课堂上气哭老师了,做一位乖学生...可惜这已成了一个梦!失去了才珍惜,还有什么意义???希望师弟师妹们不要再像我一样,失去后才懂得珍惜!
回复: 时常在思考什么才是最值得珍惜的,是现在得不到的,还是以前所失去的? 其实都不是,而最应该值得珍惜的是我们现在拥有的。祝福你的路越走越好!

发布者: 董小姐 发布时间: 2013-12-30 15:40:02
无意中,听到师弟师妹们聊到林中,得知最近林中发展的挺不错的。但很多方面还是有不足。个人认为,学校应该支持社团发展,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同时,据我所知,学校要参加评选广东省一级学校除了大力发展社团活动之外,还要重视教师心理辅导的作用。目前,学校心理辅导方面仍有不足。希望学校可以重视,利用好现有资源,发挥作用。
回复: 心理辅导学校应该成立专门的机构,有专门的人负责此项工作。心理的健康,才是吾校之幸!

发布者: 百合 发布时间: 2013-12-29 15:21:52
请问各位学姐弟有谁知道苏文辉老师的QQ号戓电话?

发布者: Fallway 发布时间: 2013-12-29 15:20:55
王芳,女,汉,1989年生人,广东化州市林尘镇山心礼村41号,身份证号是4409821989****2808
我的联系电话是13265609571。
1989年的,王芳,在深圳打工,身份证被我捡到,有认识的跟她说身份证在我这,山心礼村41号的,尾号是2808
回复: 联系人已经以快递的方式找到了身份证的主人!

发布者: 小泽 发布时间: 2013-12-01 12:45:28
为什么我宿舍没热水,其他宿舍就有热水洗澡?仲有厕所塞住了没人来修?
回复: 相关问题已经转达学校后勤部门。

发布者: 关心林中的人 发布时间: 2013-11-29 22:55:27
王亮同志:
校网站应该调整版块,把该删掉的版块删掉,增加一些有用的版块,如增加一个教师风采的版块,校园新闻的版块,安全教育版块,或许可以参照一些高校的网站,进而给人一种全新的感觉,设个校长信箱,领导班子的照片最好是能重新照过,而且点击的时候能看到的是大一些的照片,而且还要增加领导班子的履历,校园图片最好是能照一些新的,为了防止不当的言论在网站显示出来,留言最好是能通过你的审核后再显示出来,这样能更好的维护林中的形象,
回复: 感谢您的建议!

发布者: 林中人 发布时间: 2013-11-28 13:47:42
建议林中,最近偷东西的学生非常多,建议在每一个宿舍楼屋安装一个摄像头,如果就这点不能办到,小偷难以道绝!学生家长提。
回复: 学校规范化管理,借助现代的技术,是很有必要的,建议十分好,校方会努力及时落实。

发布者: 王先生 发布时间: 2013-11-28 08:16:08
高一打球赛,学生会就组织,出经费。高二打球赛,学生会就说与他们无关,要打就自己组织,自己出钱等。这公平吗???
回复: 如果按你上面讲的,肯定不公平,具体的情况,还要综合分析,多方论证。

发布者: 关心林中的人 发布时间: 2013-11-18 21:27:33
负责网站的同志:
网站的内容应该抽空更新,各模块应及时更新,这也是信息公开的一个要求嘛!林中在以陈永生同志为校长的领导下明年的高考一定会取得辉煌的成绩的,永生同志年富力强、而且经过多岗位锻炼,工作思路清晰、思维敏捷,为人低调谦和,在担任林中班长前,一直在那中工作,担任副校长,主管教学教务工作,在其主管教学的几年里,那中高考年年创新高,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以永生同志为班长的林中领导班子以及林中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林中明年一定能取得优异的成绩,
回复: 网站确实要及时更新内容,只是教务科的工作实在繁忙。感谢你的对林尘中学的关心。百年树人,教育为本,事非功过,后人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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